聚和股份現金流連負4年去年應收款19億 專利被訴侵權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3月18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和股份”)將首發(fā)上會,保薦機構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鄭旭、尹澤文。聚和股份擬于上交所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開發(fā)行股票不超過2800.0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fā)行。公司擬募集資金10.27億元,其中2.73億元用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5400.00萬元億元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7.00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4億元、25.03億元、50.84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3億元、25.02億元、50.66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98.58萬元、7077.61萬元、1.24億元、2.4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81.69萬元、7100.00萬元、1.56億元、2.45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83億元、7.00億元、19.62億元、45.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429.76萬元、-2.07億元、-8.15億元、-10.58億元。
2018年至2021年,公司的主營業(yè)務收現比分別為0.84、0.78、0.78、0.89,凈現比分別為-10.89、-2.93、-6.56、-4.29。
聚和股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營運資金占用較大主要由于采購付款、銷售回款之間存在的時間差產生了資金缺口,在公司銷售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的情況下,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持續(xù)為負數。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聚和股份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84億元、4.17億元、8.29億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74億元、3.83億元、7.74億元;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分別為1.94億元、6.54億元、10.88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導致各期末應收款項余額快速增長。2021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與應收銀行承兌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合計為19.17億元,占當期營業(yè)收入比例為37.72%,占比較高。
聚和股份在回復采訪時表示,公司應收款項融資、應收票據為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風險較低,公司亦可以質押借款、票據貼現等方式融通資金,回款政策。公司應收賬款賬齡基本集中在一年以內且期后回款情況良好,應收賬款周轉速度較快,應收賬款尚回收不存在重大風險。
2019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研發(fā)費用分別為3893.36萬元、9337.33萬元、1.61億元,占營業(yè)收入比例分別為4.35%、3.73%、3.16%。同行業(yè)可比公司的研發(fā)費率分別為4.42%、4.83%、3.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擁有的境內外專利權共306項,其中20項為原始取得,286項為繼受取得。
聚和股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在外購專利之前已經積累了多項核心技術,主要產品也得到了諸多下由于公司收入規(guī)模增長較快使得研發(fā)費用率有所下降。游知名客戶認可并與客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公司此基礎上,通過外購專利進一步增強技術及專利壁壘、增進技術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穩(wěn)固公司在行業(yè)中的優(yōu)勢地位。
據公開信息,Solar Paste目前系江蘇索特全資子公司。2021年8月31日,江蘇索特以公司制造、銷售的單晶硅正銀系列漿料產品落入了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的發(fā)明專利所要求的保護范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兩起以公司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每案各1億元。
2021年9月1日,Solar Paste向美國特拉華州地區(qū)法院提起了以公司、東方日升、美國日升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Solar Paste認為公司制造的正面銀漿產品落入了其擁有的編號為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US8895843的5項美國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東方日升使用公司的導電漿料制造太陽能電池并銷售至美國損害了其利益,Solar Paste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存在專利侵權行為并頒布永久禁制令以禁止被告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向其賠償包括過去侵權損害賠償、惡意侵權三倍罰款、合理的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在內的各項損失。
聚和股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高度重視并已積極應對同行業(yè)競爭對手在公司上市關鍵階段提起的專利訴訟,目前相關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的生產經營也未因訴訟造成不利影響,仍然保持著較快的發(fā)展速度。
主營新型電子漿料 IPO擬募資10億其中7億補流
自成立以來,聚和股份始終專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產業(yè),是一家專業(yè)從事新型電子漿料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yè),目前主要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用正面銀漿。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劉海東直接持有公司1237.935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4.7530%,通過其控制的寧波鵬季、寧波鵬翼、寧波鵬曦、寧波鵬騏間接控制公司11.0202%的股份,通過其一致行動人岡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朱立波、蔣欣欣、張曉梅、敖毅偉合計控制公司6.4243%的股份。劉海東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公司32.1975%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聚和股份擬于上交所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開發(fā)行股票不超過2800.00萬股,全部為新股發(fā)行,原股東不公開發(fā)售股份,最終發(fā)行數量經中國證監(jiān)會注冊后確定。本次發(fā)行股數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發(fā)行的保薦機構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鄭旭、尹澤文。
公司擬募集資金10.27億元,其中2.73億元用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導電銀漿建設項目(一期),5400.00萬元億元常州工程技術中心升級建設項目,7.00億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聚和股份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chuàng)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2.1.2條第(一)款的上市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yè)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連負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營業(yè)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4億元、25.03億元、50.84億元,其中主營業(yè)務收入分別為2.18億元、8.93億元、25.02億元、50.66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98.58萬元、7077.61萬元、1.24億元、2.47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81.69萬元、7100.00萬元、1.56億元、2.45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83億元、7.00億元、19.62億元、45.2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429.76萬元、-2.07億元、-8.15億元、-10.58億元。
2018年至2021年,公司的主營業(yè)務收現比分別為0.84、0.78、0.78、0.89,凈現比分別為-10.89、-2.93、-6.56、-4.29。
聚和股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營收和凈利激增主要由于下游市場需求旺盛且公司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營運資金占用較大主要由于采購付款、銷售回款之間存在的時間差產生了資金缺口,在公司銷售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的情況下,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持續(xù)為負數。
分紅2000萬元
報告期內,聚和股份分紅一次,分紅金額為2000萬元。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并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利潤分配的議案》,同意將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計可分配利潤中的2000萬元分配給全體股東,公司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述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應收賬款大幅增長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聚和股份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1.84億元、4.17億元、8.29億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74億元、3.83億元、7.74億元。
報告期各期末,聚和股份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分別為1.94億元、6.54億元、10.88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導致各期末應收款項余額快速增長。2021年末,公司應收賬款與應收銀行承兌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合計為19.17億元,占當期營業(yè)收入比例為37.72%,占比較高,其中:應收賬款余額為8.29億元、應收銀行承兌匯票(包括應收票據、應收款項融資)余額為10.88億元。
聚和股份在回復采訪時表示,公司2020年末應收款項融資、應收票據余額合計為6.54億元,均為銀行承兌匯票,承兌風險較低,公司亦可以質押借款、票據貼現等方式融通資金,回款政策。公司2020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為4.17億元,賬齡基本集中在一年以內且期后回款情況良好,應收賬款周轉速度較快,應收賬款尚回收不存在重大風險。
研發(fā)費用率下滑
2019年至2021年,聚和股份的研發(fā)費用分別為3893.36萬元、9337.33萬元、1.61億元,占營業(yè)收入比例分別為4.35%、3.73%、3.16%。同行業(yè)可比公司的研發(fā)費率分別為4.42%、4.83%、3.49%。
聚和股份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為保證產品的質量、提升市場競爭力,不斷加大對主要產品的研發(fā)投入,公司2019年到2021年研發(fā)投入復合增長率達103.09%,高于同行業(yè)可比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擁有的境內外專利權共306項,其中20項為原始取得,286項為繼受取得。
上述52項繼受取得的境內專利中,1項專利系受讓自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廣東高航知識產權運營有限公司簽署了《技術轉讓服務合同》;剩余51項均系受讓自三星SDI。
上述234項繼受取得的境外專利均系受讓自三星SDI,具體受讓情況如下: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與三星SDI、無錫三星簽署了《資產購買協議》,公司以800萬美元價格向三星SDI、無錫三星購買了與光伏銀漿生產相關的設備及境內外專利或專利申請權、非專利技術及專利交叉許可等無形資產。截至2020年12月31日,《資產購買協議》涉及的設備及非專利技術已完成交付并歸屬于公司所有,專利及專利申請權已完成交割并由公司辦理相關權利人變更手續(xù)。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已經失效的2項韓國專利,公司擬不再辦理其專利權人變更登記手續(xù)外,公司已完成全部境內外專利的權利人變更登記手續(xù)。
聚和股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在外購專利之前已經積累了多項核心技術,主要產品也得到了諸多下由于公司收入規(guī)模增長較快使得研發(fā)費用率有所下降。游知名客戶認可并與客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公司此基礎上,通過外購專利進一步增強技術及專利壁壘、增進技術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穩(wěn)固公司在行業(yè)中的優(yōu)勢地位。
涉及專利侵權訴訟
Solar Paste于2021年2月8日成立于美國特拉華州,其分別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6日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名稱為“包含鉛-碲-鋰-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半導體裝置制造中的用途”、“包含鉛-碲-鋰-鈦-氧化物的厚膜漿料以及它們在制造半導體裝置中的用途”的發(fā)明專利權,專利號分別為201180032701.8、201180032359.1。
江蘇索特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據公開信息,Solar Paste目前系江蘇索特全資子公司。2021年8月31日,江蘇索特以公司制造、銷售的單晶硅正銀系列漿料產品落入了專利號為201180032359.1、201180032701.8的發(fā)明專利所要求的保護范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為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兩起以公司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每案各1億元。據江蘇索特稱,其通過許可方式于2021年8月16日從Solar Paste獲得了上述專利的使用權(備案證書顯示其為普通許可)及訴權。
2021年9月1日,Solar Paste向美國特拉華州地區(qū)法院提起了以公司、東方日升、美國日升為被告的專利侵權訴訟。Solar Paste認為公司制造的正面銀漿產品落入了其擁有的編號為US7767254、US8497420、US8889979、US8889980、US8895843的5項美國專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東方日升使用公司的導電漿料制造太陽能電池并銷售至美國損害了其利益,Solar Paste請求法院確認被告存在專利侵權行為并頒布永久禁制令以禁止被告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向其賠償包括過去侵權損害賠償、惡意侵權三倍罰款、合理的律師費用以及其他費用在內的各項損失。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上述案件均未開庭審理,案件審理結果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聚和股份在回復采訪時表示,公司高度重視并已積極應對同行業(yè)競爭對手在公司上市關鍵階段提起的專利訴訟,目前相關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的生產經營也未因訴訟造成不利影響,仍然保持著較快的發(fā)展速度。
相關閱讀
- 06-14
最近更新
- 06-14
- 06-14
- 06-14
-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