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產品新規(guī)出臺:蜂蜜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質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趙文君)記者29日從市場監(jiān)管總局獲悉,新修訂的蜂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近日發(fā)布并實施,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質,以蜂蜜為原料生產的蜂產品制品不得添加淀粉糖、糖漿、食糖。
據介紹,這一細則重點治理蜂產品摻假摻雜違法問題,對蜂產品嚴格產品配方管理,切實保障蜂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蜂產品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細則要求,企業(yè)如實記錄蜂產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名稱、數量、占比等信息,實現產品有效追溯。蜂產品制品中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在成品中含量要大于50%。
細則明確,蜂產品名稱必須反映產品真實屬性,不得虛假標注;蜂產品制品應當在產品標簽主展示面上醒目標示“蜂產品制品”,字號不得小于同一展示面板其他文字,不得使用“蜂蜜”“蜂蜜膏”“蜂蜜寶”等名稱;蜂產品制品配料表中應當如實標明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或其混合物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關鍵詞: 產品質量 產品名稱 市場監(jiān)管 產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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