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害怎樣確定管轄法院
一、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害怎樣確定管轄法院
1、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法律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 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二、產品責任糾紛有哪些類型
在實踐中,產品責任糾紛主要有:
(1)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是指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產品的生產者(即為流通目的而加工、制作產品的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所引發(fā)的糾紛。
(2)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是指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產品的銷售者(實施使產品流通的行為的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所引發(fā)的糾紛。
(3)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是指因產品的運輸者的過錯導致產品存在缺陷而致他人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其依法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所引發(fā)的糾紛。
(4)產品倉儲者責任糾紛,是指因產品的倉儲者的過錯導致產品存在缺陷而至他人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其依法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所引發(fā)的糾紛。
依據(jù)《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因產品、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關鍵詞: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害怎樣確定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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